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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巩义市原巩县回郭镇第二化工厂遗留铬污染物无害化处理项目(四次)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11-20 08:51:2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巩义市回郭镇人民政府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河南巩义市原巩县回郭镇第二化工厂遗留铬污染物无害化处理项目(以下称“项目”)项目法人及环境监理单位招标。

一、项目情况及招标编号

2.1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拟对原铬渣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后采用湿法解毒处理工艺对遗留铬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2.2招标编号:巩财代【2012】34号

2.3招标内容:本次进行项目法人.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二个标段,Ⅰ标段项目法人招标;Ⅱ标段为监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

2、Ⅰ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或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明.投标人具有为该项目提供相关技术的能力和综合实力。

3、Ⅱ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具备 工程环境监理 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本次报名 不接受 联合体报名申请。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投标人于 2012 年11 月 19 日至 2012 年 11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8 时00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00分至 15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紫荆山路57号裕鸿国际A座250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

3、其他有关事项:Ⅰ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需分别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Ⅱ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需分别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12 月 11 日 9 时,地点为郑州市紫荆山路57号裕鸿国际A座25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郑州市紫荆山路57号裕鸿国际A座25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局公众网》、《巩义市财政局公众网》上发布信息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回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巩义市回郭镇 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路57号裕鸿国际A座25楼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人:李 冉 贺东方

电 话:13598872307 电 话:0371-65837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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