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北冶镇人民政府关于新安县北冶镇刘黄社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北冶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新安县北冶镇刘黄社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目前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安县北冶镇刘黄社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2.建设地点:北冶镇刘黄社区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招标编号:洛新政采购[2012]207号
5.建设规模及内容:设计日处理污水量800 m3,预计投资410万元。施工工艺采用预处理+潜流式人工湿地处理工艺,主要构筑物包活:14.75m×12.00m×3.30m一体化预处理池一座、10.10 m×5.60 m×3.30 m风机房/值班室一座、35.00m×20.00 m×1.20 m潜流式人工湿地三座、02S515/45阀门井3座,以及厂区的道路和绿地建设。
6.工 期:60日历天
三、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四、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报名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 具有足够的资金、设备及技术管理能力来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
5.近三年来具有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3项。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提交资料要求
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16日至2012年11月22 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708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3.报名必须携带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安县北冶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 王先生 13803791718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尚女士 0379-60697116
2012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