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嘉兴市公安局电子物证检验项目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嘉兴市公安局电子物证检验项目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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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嘉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12110026号批准,受嘉兴市公安局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JXJX-2012-ZC046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总预算: 56万元整。
五、项目名称:电子物证检验项目采购
六、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1、现场勘查箱:2、手机检验包:3、检验工作站: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交货期:合同签定后15天。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在浙江省内有专业服务网点,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服务现场,及时维修完成。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1.报名及发售时间:2012年11月14日至11月22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不含节假日)
2.发售地点: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嘉兴市大华城市花园C9幢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九、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 经有关部门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
2. 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人应于2012年12月3日16:00前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帐户。保证金交纳方式:汇票、电汇、支票。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 19—399901040041558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营业部
注:投标保证金应到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据投标保证金交纳通知单,再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办理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并换取收据。保证金最迟于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到帐手续并换取收据。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2年12月5日14时 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2年12月5日14时 00分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投标人代表必须持身份证及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十三、招标公告发布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嘉兴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jxzbtb.gov.cn)。
十四、采购方联系方式:嘉兴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573-82084968
十五、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秀英、朱利敏; 联系电话:0573-82031562 传真:0573-82032928
十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嘉兴市政府采购办,电话:0573-82031217
嘉兴市公安局
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2 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