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楼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楼维修改造工程
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楼维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烟政采【山东建招】工程2015046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1月11日
四、响应截止日期:2015年11月18日
五、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应谈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变更为:
应谈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按原标准取得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按原标准取得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取得继续教育执业手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延续注册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1号
联系人:姜成勇 联系方式:0535-667605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号黄海国际B座903室
联系人:刘洛呐 联系方式:0535-6708188
发 布 人: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