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医学院微量超速离心机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恢复采购活动的公告
各投标人:
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医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于2015年9月29日发布的“广东医学院微量超速离心机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GDZJCG2015-J017),现按采购人要求,项目重新启动。本修正公告所列述的修正内容与之前发布的谈判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1、本项目采购活动暂停前,采购人对原招标内容进行了部分更正,详见2015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广东医学院微量超速离心机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GDZJCG2015-J017)的更正公告。
2、原招标文件谈判邀请函中 六、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2日” (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节假日除外)更正为:“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19日” (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节假日除外)
3、原招标文件谈判邀请函中 十、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5年10月13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2015年11月2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谈判须知:6.4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袋装密封:“每个密封件上应注明“于2015年10月13日15时30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更正为:“每个密封件上应注明“于2015年11月20日09时30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33号湛科大厦406室(中南酒店旁)
电话:0759-3389936 传真:0759-3389936
湛江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