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取暖用煤项目(项目编号:BHGJ-2015-G-054)补充文件第1号
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取暖用煤项目
项目编号:BHGJ-2015-G-054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雪
项目联系电话:1351224301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1月0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11月1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取暖用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511/t20151106_6102280.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受采购人委托,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中国民航大学取暖用煤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根据采购人意见,现就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进行如下补充: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附件 项目需求书
一、技术参数
煤种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 含硫量 | 挥发分 | 灰分 | 粒度 | 含块率 |
| Kcal/kg | St | V | A |
|
|
混煤 | ≥5600 | 0.4%(含)以下 | ≤37% | ≤12.5% | --- | ≥35% |
二、需求数量
校园冬季取暖用煤,数量15000吨(总价:预算720万元)
三、罚则
1. 煤炭含硫在0.4%-0.5%之间,每吨扣款50元
煤炭含硫在0.5%以上,不予付款,由供煤商十日内自行清运拉走。
2. 煤炭低位发热量在5500-5600大卡/公斤之间,每吨扣款50元
煤炭低位发热量低于5500大卡/公斤,不予付款,由供煤商十日内自行清运拉走。
3. 煤炭灰分高于12.5%,不予付款,由供煤商十日内自行清运拉走。
4. 由需方锅炉房内地磅负责计量,按需方计量结果结算。供方按需方指定地点、时间和要求,负责煤炭的卸车、归垛。
5. 由于煤炭质量引起的环保问题(煤炭质量、环保排放超标造成的全部责任),由供煤商承担。
本补充文件如与公开招标文件的内容有不同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本补充文件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将回执传真至我公司,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附件:回执
采购单位:中国民航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2日
附件:
回 执
今收到“中国民航大学取暖用煤项目(项目编号:BHGJ-2015-G-054)补充文件第1号”。我们将视此补充文件的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备 注:请尽快将此页签字后发传真至我公司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84909959。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民航大学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润涛 1351223499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浩物大厦A5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雪 13512243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