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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汽车电动助力转向装置综合性能试验台及电动汽车CAN总线(第二次)补遗文件一号(项目编号=GC-2015060(15A4692))

作者: 发布于:2015-11-12 14: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重庆交通大学汽车电动助力转向装置综合性能试验台及电动汽车CAN总线(第二次)

补遗文件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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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重庆交通大学汽车电动助力转向装置综合性能试验台及电动汽车CAN总线(第二次)
采购编号: GC-2015060(15A4692)
首次公告日期: 2015年11月11日
采购人名称: 重庆交通大学
采购人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国储思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新干线大厦A座1401
经办人名称: 汪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 023—63668836
澄清事项:
接采购人通知,现对采购文件做如下修改:        
          1、在采购文件“第二篇  供应商须知”——“ 九、签订合同”——“6、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需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修改为“6、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需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2、在采购文件“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须向重庆交通大学缴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金额全款,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质量保证金。修改为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须向重庆交通大学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金额全款,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质量保证金。
          其他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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