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封丘县201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项目监理 二、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15】122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变更内容: 1、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1 最高投标限价 | | 最高投标限价 | 叁拾叁万零捌佰伍拾元整 |
变更为: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1 招标控制费率 | | 招标控制费率 | 施工合同额的1.3% |
2、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2.1.3 变更为: 3、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 2.2.2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按废标处理。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高于最高投标限价80%的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2.2.3 (2)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分) | 报价得分计算式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 | | | | |
变更为: 2.2.2 | 招标控制费率 |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费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费率按废标处理。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50%加招标控制费率的50%(低于招标控制费率的80%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计算);所有报价均低于招标控制费率的80%时,基准价按招标控制费率的90%计算;有效投标报价不足三家时,按废标处理。 注: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费率的废标。 | 2.2.3 (2) | 投标报价评分标(30分) | 报价得分计算方式 |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的得基本分25分,投标人投标总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在基本分25分的基础上扣2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低评标基准值1%在基本分25分的基础上加1分的比例进行加分,最多加5分。低于评标基准值超过5%(不含5%)时,按每再低1%在满分25分基础上扣一分的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 | | | |
五、首次公告时间:2015年10月26日 六、发布媒介: 本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封丘县人民政府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封丘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