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公安边防支队“净水设备”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1 15: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汕尾市公安边防支队的委托,于2015年11月10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净水设备”(招标编号:SWCG20151002X02)的项目作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安装完毕。分别送至汕尾市城区捷胜边防派出所,汕尾市区港口边防派出所,陆丰市东海镇乌坎边防派出所,陆丰市甲子镇甲秀中学,陆丰市东海镇陆丰边防大队,陆丰市南塘镇交警中队旁。”更正为:“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自然日内安装完毕。分别送至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遮浪街道红海湾边防大队,海丰县梅陇镇梅陇边防派出所,陆丰市甲东镇甲东边防派出所。”。
二、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
三、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名称:汕尾市公安边防支队。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828967568。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传真)0660-3826961。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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