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平桂扶贫生态移民与千亿园区建设结合示范工程(一期)1-3号楼的更正通知(工程款支付比例)

作者: 发布于:2015-11-11 17: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广西平桂扶贫生态移民与千亿园区建设结合示范工程(一期)1-3号楼

项目编号:HPC2015工字162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3782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1月0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11月1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平桂扶贫生态移民与千亿园区建设结合示范工程(一期)1-3号楼施工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更正事项:工程款支付比例

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8款“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2.4.1款“12.4.1 付款周期”载明的工程款支付比例有误,现更正为: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工程支付的80%;结算经有关部门审定后6个月内,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竣工结算审计总价)的95%;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

 

四、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平桂扶贫生态移民与千亿园区建设结合示范工程(一期)1-3号楼的更正通知(工程款支付比例)

 

各投标人:

广西平桂扶贫生态移民与千亿园区建设结合示范工程(一期)1-3号楼(项目编号:HPC2015工字162号)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8款“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2.4.1款“12.4.1 付款周期”载明的工程款支付比例有误,现更正为: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工程支付的80%;结算经有关部门审定后6个月内,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竣工结算审计总价)的95%;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

    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人为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该项目因施工管理需要,现正办理由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委托贺州市安顺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进行代建管理的相关手续。待本项目招标程序完毕,若代建程序同步完成,则本项目招标人变更为贺州市安顺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由贺州市安顺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进行施工管理。

 

 

 

 

             招标人: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启添

                                                     电话/传真:0774-8833921

 

 

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微微

电话/传真:0774-5137829

    电子邮箱:gxjianyu@163.com

2015年11月11日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平桂大道桂隆发展大厦A座6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黄启添0774-883392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微微0774-5137829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