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海关机关服务中心斗门海关业务及食堂综合用房配套家具采购答疑公告
斗门海关业务及食堂综合用房配套家具采购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投标人就斗门海关业务及食堂综合用房配套家具采购(招标编号:ZHHY-ZB-2015-074)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现进行答复如下:
疑问:11.1.1商务部分评分细则(28分):
2 | 企业实力 | 10分 | 根据投标人获得以下相关证书进行评审: 1、投标人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获得省级AAA级证书的得2分,获得市级AAA级证书的得1分; 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3、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4、ISO14025环保认证得2分; 5、OHSAS18001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一、我方认为本项目在供应商投标资格、资质条件中:供应商如非所投家具生产厂家,则须提供所投家具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原件。而我方作为经销商,就是在某一个区域或领域只拥有销售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而评分细则中企业实力这项要求的相关证书认证范围是:办公家具的设计开发、生产及相关。此两项明显存在异议。
我方认为是否可以做适当修改:
根据投标人所投家具制造商获得以下相关证书进行评审。
回复: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所投家具制造商获得以下相关证书进行评审”。
拱北海关机关服务中心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回执
关于斗门海关业务及食堂综合用房配套家具采购
答疑公告回执
致:拱北海关机关服务中心、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获悉斗门海关业务及食堂综合用房配套家具采购(招标编号:ZHHY-ZB-2015-074)的招标答疑公告内容,并已完全了解答疑公告内容,同意按原定开标时间(201 5 年11 月 17 日10 时00分)开标。
签收日期: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日
投标人签收处:
(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