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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征收办征收拆迁综合管理平台二期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0 14: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项目名称:征收办征收拆迁综合管理平台二期项目

2. 项目编号:CEITCL-BJ09-CZFW-1511019

3.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4.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路28号万柳新贵大厦A座三层
 5.
采购人联系方式:
电话:010-62556153  联系人:罗老师

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七-八层
 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4229192-824  联系人:张先生 15001166323

9.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预算

(万元)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征收办征收拆迁综合管理平台二期项目

96.36

办公

一批

征收办征收拆迁综合管理平台二期相关系统的组织开发设计,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10. 原公告发布时间:2015116

更正公告发布时间:20151110

11.更正内容:

   1)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变更。原招标公告第10条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备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省级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4)已通过ISO9001:2008资格认证;

5)已获得软件企业认证资质;

6)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一切产权纠纷由投标人负责;

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8)投标人所投服务如有涉及环保节能产品,应遵守相应政策法规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招标文件中的其它规定。

更正为: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3)已通过ISO9001:2008资格认证;

4)已获得软件企业认证资质;

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一切产权纠纷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投标人所投服务如有涉及环保节能产品,应遵守相应政策法规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文件中的其它规定。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变更。原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5116日到20151113日,每天上午9:30 – 11:30;下午13:30 –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顺延为:自20151110日到20151117日,每天上午9:30 – 11:30;下午13:30 –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其它内容不变。

12.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10-84229192-824 15001166323   传真:010-68373131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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