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农村社区文体小广场健身器材采购变更公告
齐河县农村社区文体小广场健身器材采购变更公告
一、招标人:齐河县体育局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655347068
二、招标代理机构: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主任 联系电话:18763506001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齐河县农村社区文体小广场健身器材采购
JFZB-2015-1026
四、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0月26日
五、变更内容:
“四、招标内容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齐河县农村社区文体小广场健身器材采购
| 25套地埋圆管篮球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提供国体认证(NSCC)证书;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
45套四位蹬力器 | ||
45套健骑机 | ||
45套双位漫步机 | ||
45套上肢牵引器 | ||
20套立式腰背按摩器 | ||
20套三联压腿器 | ||
20套三位扭腰器 |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说明:1)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人授权代表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缴费清单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现变更为:
“四、招标内容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齐河县农村社区文体小广场健身器材采购
| 20套地埋圆管篮球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提供国体认证(NSCC)证书;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
32套四位蹬力器 | ||
33套健骑机 | ||
32套双位漫步机 | ||
33套上肢牵引器 | ||
21套立式腰背按摩器 | ||
21套三联压腿器 | ||
21套三位扭腰器 |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说明:1)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人授权代表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缴费清单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