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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边防支队活动板房采购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9 16: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活动板房采购

项目编号:RWZB-2015-251-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1月0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11月0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边防支队活动板房采购询价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xjgg/201511/t20151106_6101745.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资格标准现变更为:

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5)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与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一同胶装,副本附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询价文件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边防支队

采购人地址:平潭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韩警官 1359904211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林 0591-8754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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