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谯城区农业委员会购置太阳能热水器、节柴灶、秸秆气化炉项目的更正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11-06 17: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潜在投标单位:
谯城区谯城区农业委员会购置太阳能热水器、节柴灶、秸秆气化炉项目于2015年11月4日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七项信封上需注明“于2015年11月9日下午15时之前不准启封”及“BQCG[2015]631号”的字样,并在信封密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公章,更正为“信封上需注明“于2015年11月16日下午15时之前不准启封”及“BQCG[2015]631号”的字样,并在信封密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公章”。
谢谢!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及时查看,给您带来的不便请谅解,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亳州市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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