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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话务接听工作外包(二次)澄清修正及延期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6 17: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提交的佛山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话务接听工作外包(二次)(项目编号:0809-1541FSG3A823)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经研究,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修正:

 

    (一)《招标文件》第4页“六、招标文件购买(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中第1点,原文件内容为:

    1.购买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6日

现修改为:

    1.购买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13日

 

    (二)《招标文件》第7页“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中第1、2点,原文件内容为: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 2015年11月18日14:00至14: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1月18日14:30

现修改为: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 2015年11月23日09:00至09: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1月23日09:30

 

    (三)《招标文件》第7页“八、开标时间及地点:”中第1点,原文件内容为: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1月18日14:30

现修改为: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1月23日09:30

 

    (四)《招标文件》第11页“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第5点“付款办法”现修改为:

    1.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价的40%;

    2)项目实施满半年后,支付合同价的50%;

    3)服务期满且中标供应商按合同履约后,支付合同价的10%。

    2.结算方式:转账结算(银行转账)。

    3.付款方:采购人

    4.收款方:中标供应商。

    5.开具发票:中标供应商收款时必须持佛山市地税局有效发票。

    6.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供应商名称一致。

    7.中标供应商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8.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

 

    (五)《招标文件》第14页“投标保证金”中“交纳时间”,原文件内容为:

    必须在2015年11月16日16时00分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电子回单为准。

现修改为:

    必须在2015年11月18日17时00分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电子回单为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9:30。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号

        联系人:洪先生,联系电话:13929922626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邮编:528000

       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9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3

 

    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均作相应修改,未涉及的内容不作变化,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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