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维修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6 16: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HCBJ-2015MZJ0143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936906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1月0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11月06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维修项目公开招标
原公告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
三、更正事项、内容:
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维修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维修项目
-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
-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25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9365967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
七、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9369063
现更正为:
-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维修项目
- 项目编号:HCBJ-2015MZJ0143
三、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
四、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25号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9365967
六、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
八、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9369063
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一条)为: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
现更正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一条)为: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
本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6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2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936596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9369063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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