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南院)建设工程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鄄城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南院)建设工程PPP项目
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鄄城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南院)建设工程PPP项目进行社会资本征集,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鄄城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南院)建设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SDJZHZ-2015-150
三、项目授权主体:鄄城县人民政府
四、采购人:鄄城县财政局
五、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鄄城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建筑总面积约169958平方米,主要有5个单体建筑,其中门急诊医技综合楼42680平方米已完工,其余工程建筑总面积约127278平方米。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钢支撑结构体系,建筑类别一类公共建筑,Ⅲ类场地,8度地震烈度设防,最高单体地上15层,建筑高度57.45米。
2、合作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模式。由招标人与投资者共同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并在合作经营期结束后将全部设施移交给招标人。
3、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投资竞争的社会资本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参加磋商的独立的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年审合格。
(3)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同时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还应具有PPP项目的管理经验或单体50000平方(综合100000平方)以上的综合项目管理经验。外地企业需办理进鲁投标备案手续。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较强的融资能力,最近连续三年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菏泽市禁止进入菏泽市政府采购市场。
(6)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报名
1、报名需提交资料:
1.1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2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
1.3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若为分支机构,提供负责人证明书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材料在提供原件的同时要提供两份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注:法人、授权委托人须单独复印,以供做检察院查询使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以开标后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2、报名地点: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菏泽市中华路1999号中华路和青年路交叉路口牡爱·生物科技6楼611室)。
3、报名时间:2015年11月6日-11月12日(8:3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获取地点: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菏泽市中华路1999号中华路和青年路交叉路口牡爱·生物科技二楼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鄄城县财政局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方式:0530-2405062
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18905400839,0530-5500922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