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盛泽镇南宵污水处理厂恶臭废气治理工程设备及其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答疑补充通知1
各投标单位:
经招标单位确认,对SZCJ2015-WJ-G-099号招标文件特做如下答疑补充通知:
1. 招标文件P72页,清单表格中“智能雾化机器人”,射程原“6-10 m”更改为:“1-6m”。
2. 招标文件P73页,“(6)高效预洗涤+生物滤池法除臭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表格中,序号2“气体流速﹥3m/s”更改为“高效预洗涤流速:3m/s”。
3. 招标文件P77页“天然植物提取液取自360多种天然植物液,不含重金属,无毒无刺激无腐蚀,通过催化氧化、氧化还原反应等,消除异味成分,净化环境空气,经除味后的最终产物不会形成二次污染。”更改为“天然植物提取液取自360多种天然植物液,不含重金属,无毒无刺激无腐蚀,通过催化氧化、氧化还原反应等,消除异味成分,净化环境空气,经除味后的最终产物不会形成二次污染。投标单位必须提供项目安装调试期间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半年内的天然植物提取液使用量,该项费用计入投标报价,采购方在上述时间内不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
4. 招标文件P53页评分标准中(二)质量与技术中序号5更改为“投标单位具有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双轴联动雾化机器人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及配套无线控制终端的合格检测报告(需同时具备),且检测结果满足相关技术参数的得1分。最高为1分。”,取消提供原件的要求。
5. 招标文件P84页“3、玻璃钢盖板厚度说明”表格中的拱高请具体以图纸为准。
6. 招标文件前附表序号1招标编号更改为:SZCJ2015-WJ-G-099号。
7. 各投标单位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要求进行投标,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报价中包括了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的货物和服务的费用,除采购单位另行增加工作量外,中标价格不予调整。
以上补充通知与原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各投标单位在接到本补充通知后,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0512-65238892)!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5日
招标单位:(公章)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
投标单位(公章):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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