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平安川沙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澄清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5 23: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人: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平安川沙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以下内容进行修改澄清:
1、“合格的投标人”中第三条“具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建筑智能化、公共安全方案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条款内容,现调整为“具有建筑智能化资质”;
2、报名初审时需携带资料中,原要求携带“信息系统安全集成、建筑智能化、公共安全方案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条款内容,现调整为“建筑智能化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其余内容不变,详见招标文件。
以上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除上述内容修改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381号807室 | |
邮编:200032 | |
联系人:俞京 | |
电话:13788965127*629 | |
传真:021-64276003 | |
日期:2015-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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