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电子政务购买云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5 16: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 原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从事本项目内容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现修改为: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从事本项目内容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投标人为分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须持有上级公司出具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备注: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上级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上级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供应商已具有有效授权的,上级公司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原 招标文件中“法人代表人”现修改为“法人代表人/负责人”。
原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法人、法人”现修改为“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3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四、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涉及以上内容均做统一修改。其余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信息网络中心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12963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7-88330025 0757-8833003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7-88330029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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