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新址二期医用气体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Z2015-0704)更正公告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于2015年10月15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新址二期项目医用气体系统(CZ2015-0704)(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就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新址二期医用气体系统采购项目
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和答疑:
一、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报名时间及截至时间:
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601室
开始接收投标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5日 09时00分
截止时间: 2015年 11月19日17时00分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601室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2015年11月20日09时30分
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20日10时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开标开始时间:2015年11月20日10时00分
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601室开标室。
4、 关于本采购项目设备材料技术参数,如出现设计图纸、技术需求书、报价清单不一致时,以技术需求书为准;关于本采购项目设备材料数量,如出现设计图纸、技术需求书、报价清单不一致时,以设计图纸数量为准,设计图纸未明确的,以技术需求书为准。本项目实行合同总价包干,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清单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可根据设计图纸及技术需求书、深化设计对报价清单进行修改或补充。
5、本采购项目报价明细表有修改,详见本澄清及答疑文件附件1。
6、本采购项目技术需求书以本澄清及答疑文件附件2为准。二、对投标人提出疑问的解答:
1、招标文件第166页“3、根据国食药监械[2006]450 号《关于医用物理降温仪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第十五条规定生命线汇集排(不含气瓶)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需要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提供省级医疗器械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4、根据国食药监械[2006]166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蓝域染色剂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第十七条规定医用气体报警系统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需要提供,或提供省级医疗器械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本项目为医用气体系统整体招标,而汇流排、医用气体报警系统仅为医用气体系统的一个部件,无需单独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省级医疗器械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建议取消此两条,仅需提供医用气体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省级医疗器械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即可。
答:本采购项目技术需求书由设计单位提供,中标人在提供医用气体系统产品时,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同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省级医疗器械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
2、招标文件第170页“2.3、真空系统控制柜:▲1)控制柜:控制柜符合CE或LRQA等国际标准”及第171页“3.5、压缩空气系统控制柜:▲1)控制柜应符合CE或LRQA等国际标准”,控制柜仅为机组的配套产品,能控制机组运行达到设计及使用要求,一般为国产,符合GB标准即可,不可能有企业单独到国外去买个控制柜,建议取消“控制柜符合CE或LRQA等国际标准”,调整为“控制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答:由于医疗产品要求高,且为24小时365天在工作,因此应保证其能安全使用,经本项目设计单位了解,目前国内市场也有很多产品是符合CE或LRQA等标准的。
3、招标文件第174页“8.1、设备带:采用优质铝合金喷塑,豪华型,美观大方,必须为一带三槽,氧气、强电、弱电分开,材料符合GB/T6892《铝及铝合金热挤压型材》的要求,颜色可以根据院方要求指定。设备带整体高度不小于210mm,深度不小于80mm。”而清单中为“设备带整体高度不小于220mm”深度无要求,请问以何为准?
答:设备带整体高度不小于210mm,深度不小于80mm。报价清单已修改,详见本澄清及答疑文件附件1。
4、招标文件第25页“项目管理部相关人员配备表”中配置“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本项目为医用气体系统工程,此两专业工程师与本项目没有关系,建议取消。
答:同意取消。
5、附件2分项报价清单内的清单项与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最终发出版)工程量清单内的清单项不一致。例如分项报价清单内清单项1:医用供氧站内包含紧急备用汇流排、分气缸,而技术需求书工程量清单内紧急备用汇流排、分气缸是分别单独列项,又如技术需求书工程量清单内清单项1.5机房用阀门DN65、1.6机房用阀门DN65...而分项报价清单内都无此清单项,等等多处都不一致。请问投标时,投标人是以技术需求书(最终发出版)内的清单为准还是以附件2分项报价清单为准?如果是以技术需求书(最终发出版)内的清单为准,那么投标报价的格式还是按照附件2分项报价清单格式为准吗?如果不是,请另给报价格式。
答:报价清单已修改,详见本澄清及答疑文件附件1。如出现不一致情况,详见本澄清及答疑文件第一、4点。
6、招标文件、招标清单及招标图纸的对同一材料描述不一致处,以何为准?
答:详见本澄清及答疑文件第一、4点。
7、招标文件P171-P172页“4.1 手术室区域配置1套二氧化碳自动汇流排,双侧5+5瓶组;1套氧化亚氮全自动汇流排,双侧5+5瓶组; 4.2、感染病住院楼区域配置1套二氧化碳自动汇流排,双侧2+2瓶组;”与招标清单“汇流排及麻醉废气排放设备”中二氧化碳汇流排、氧化亚氮的数量不同,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技术需求书已由本项目设计单位进行修正,详见本澄清及答疑文件附件2。
8、招标文件P169页“(3)医用氧气减压阀组 1套”和招标清单“医用气体设备1医用供氧站 4.含调压装置2套,双回路”数量相冲突,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医用气体设备1医用供氧站 4.含调压装置2套,双回路”为准。技术需求书已由本项目设计单位进行修正,详见本澄清及答疑文件附件2。
9、招标图纸有部分设备标明了设备品牌,例如《医用气体总系统流程图》中的麻醉废气排放机采用的就是Beacon Medaes(必康美德)公司的产品,请明确是此部分设备是否可以选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其他品牌设备替代?
答:招标图纸有部分设备标明了设备品牌,为设计单位失误。投标产品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情况下可以自行选用品牌。
10、招标图纸《压缩空气站工艺流程图》中储气罐 V=1.5m3 材质:碳钢有两个,但是招标清单“2.1储气罐,V=1.5m3”只有1个,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储气罐,V=1.5m3,数量为2个。详见本澄清及答疑文件附件1。
11、招标清单“3.3 空气分气缸 1台”请明确此处是否为笔误,应为负压分气缸。
答:此处为笔误,改为“负压分气缸”。
12、根据招标文件P173页“6、压力检测报警系统”的技术要求,项目需要报警系统联网监控,但是招标图纸没有此部分报警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图以及设备布置图,请补充。
答:经本采购项目设计单位核查,压力报警器已在平面图表示清楚。在管道系统图中已有相应的报警器布置图。
13、根据招标文件P174页“6.6 总服务器”的要求需配置总服务器,安装于总监控室或值班室,但是招标清单没有体现,请明确此服务器是否在招标范围内,若在请明确总监控室或值班室的具体位置。
答:总服务器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已含于气源报警系统,详见本澄清及答疑文件附件1。具体位置由投标单位在深化设计时根据施工现场确定。
14、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六)工期要求:本项目分批建设、分批竣工投入使用,具体工期要求如下:
(1)2015年11月完成深化设计;
(2)综合病住院楼:计划暂定2015 年10月30日开工(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2015年12月底实体完工,2016年6月底竣工投入使用;
(3)扩建医技楼:计划暂定2016 年10月1日开工(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2017年2月底实体完工,2017年8月底竣工投入使用;
(4)感染病住院楼:计划暂定2016 年10月1日开工(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2017年3月底实体完工,2017年9月底竣工投入使用。”而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4日,开工时间存在问题,请调整工期要求。
答:具体工期要求调整为:
(1)2015年12月中旬完成深化设计;
(2)综合病住院楼单体气体系统:本工程计划2015 年12月1日开工(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进场通知为准),2016年1月底实体完工,2016年6月底竣工投入使用;
(3)扩建医技楼单体气体系统:本工程计划2016 年10月1日开工(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进场通知为准),2017年2月底实体完工,2017年8月底竣工投入使用;
(4)感染病住院楼单体气体系统:本工程计划2016 年10月1日开工(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进场通知为准),2017年3月底实体完工,2017年9月底竣工投入使用。
15、请明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二章评标原则与方法的评分表中的优、良、中、差分别对应的分值为多少?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以上内容的亦作相应变更。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0日10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 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路星运路1号 |
联系人:李工 | 联系电话:020-22905681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601房 |
联系人:彭雅悦 | 联系电话:020-8381848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蔡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818485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