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空调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CZ2015-1698)
CZ2015-1698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Z2015-169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各有关供应商:
我中心就2015年10月20日发布的采购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修改和补充。
一、 更正事项、内容
(一) 第15-17页,删除主要技术参数中的“外形尺寸”参数要求。
(二) 第4-5页,删除“投标报名方法”第1点中的“另,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综合诚信得分计入综合评分,请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评价标准》对相关诚信资料进行登记或更新,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三)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的第三点“评标方法”第(一)条的内容改为“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
(四) 删除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的“技术评定”、“商务评定”、“综合诚信评价得分评审”、“综合评分的计算”的所有内容,删除“价格评审”中的“计算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中,取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40分”。
(五)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的“中标供应商推荐”的内容改为: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推荐提出最低报价(指修正、折扣后的价格,即评标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推荐提出次低报价(指修正、折扣后的价格,即评标价)的供应商作为候补中标供应商。次低报价高于最低报价20%(含)以上的,不推荐为候补中标供应商。如最低评标价不只一家的,由评委会抽签决定推荐的中标供应商和候补中标供应商。
二、 开标时间
(一)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0日公告之时起至2015年11月22日23:59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0日公告之时起至2015年11月23日9:45
(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15年11月23日9:45至2015年11月23日10:45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3日9:45
(五)公布开标结果时间:2015年11月23日10:45
三、 更正日期:2015年11月5日
四、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联系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24号之一(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联系人: 曾德敏 13929561976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 www.gzggzy.cn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三楼东区办公室 邮编:510630
项目联系人:(020)28866415 王志勇
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