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讯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易县公安局反恐通讯装备购置项目更正公告
易县公安局反恐通讯装备购置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易县公安局反恐通讯装备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HBXT-201510038
采购人名称:易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易县开元南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柯金宝 0312-821375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讯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百花路24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018869 传 真: 0312-3018869
首次公告日期 : 2015年10月30日
本次更正公告日期:2015年11月03日
更正事项 : 原公告“(1).采购预算金额:702900.00 (2).采购用途 : 执法记录仪、移动核查终端、交换机等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资信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所投产品的执法记录仪生产厂家需为公安部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行业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设备应具备相应的防爆合格证。 3.非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执法记录仪、移动核查终端、快速以太网交换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须在有效期内)。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行贿受贿档案查询函,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行业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证明材料(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书且附行业标准前言部分(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防爆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执法记录仪、移动核查终端及快速以太网交换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等资料。 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1套留我公司备案;开标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现更正为:“(1).采购预算金额:247900.00 (2).采购用途 :交换机等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资信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非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快速以太网交换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且所投设备快速以太网交换机需与公安局现有设备相匹配。3.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须在有效期内)。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行贿受贿档案查询函,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快速以太网交换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等资料。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1套留我公司备案;开标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招标方式由公开招标更改为竞争性谈判。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更正原因:采购人采购需求改变。
项目联系人:王玲
联系方式:0312-3018869 传真电话:0312-3018869
受理质疑电话:0312-3018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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