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蓬江区残疾人联合会康复仪器设备招标项目(招标编号:JMPJ-2015-126)”的补充通知
各供应商: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的要求,现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一、 将原招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的“投标人应当具有所投报主要品牌设备(中频干扰电疗仪、多功能电灸综合治疗仪、电神经反馈治疗仪)的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均更改为“投标人应当具有所投报主要品牌设备(中频干扰电疗仪、多功能电灸综合治疗仪)的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
二、 将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二、技术要求”中“脑电仿生电刺激仪”、“多功能电灸综合治疗仪”、“电神经反馈治疗仪”的数量作出更改,并取消“电神经反馈治疗仪”的采购,具体更改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原数量 | 更改后的数量 | 备注 |
1 | 脑电仿生电刺激仪 | 1台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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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多功能电灸综合治疗仪 | 1台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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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神经反馈治疗仪 | 1台 | 0台 | 即取消此项设备采购要求 |
三、 将原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文件公示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作如下更改:
1、将招标文件公示期从2015年11月5日起延迟至2015年11月11日。
2、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从2015年11月5日起延迟至2015年11月13日17:30时。
3、将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7日14:3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更改为“2015年11月20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
4、将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8月7日15:00时(北京时间)”更改为“2015年11月20日10:00时(北京时间)”。
特此通知。
江门市蓬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