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检验设备采购的澄清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11-03 17: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供应商:
关于检验设备采购(项目编号:0868-1548ZD400H(DPCG2015005855))作如下澄清、说明或补充: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6)项原内容修改为:本项目(血气分析仪、全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第4点“允许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修改为:
4.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根据《关于新区葵涌人民医院申请购置进口医疗设备有关问题的复函》(深鹏发财函[2015]528号)批示要求,本项目允许“血气分析仪、全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采购进口产品,但不排斥国内产品参与竞争。
三、招标文件第32页评分指引表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第6条”修改为:
本项目(血气分析仪、全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陈先生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金龙大厦1003室
电 话:0755-82786018
传 真:0755-82796028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