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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教学设备采购(GXZC2015-G1-0214-CGZX)更改通知一

作者: 发布于:2015-11-02 17: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人

现对教学设备采购(GXZC2015-G1-0214-CGZX

招标文件部份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            招标文件第37页“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适用于A-D分标

2、            增加适用于EF分标的“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如下: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适用于EF分标)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委分别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采购单位代表共5人以上单数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售后服务、投标人综合实力、信誉、政策功能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50分;技术分32分;售后服务分6分;业绩分12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定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 ……………………………………………………………………………50

1)以进入评标的最高折让率为50分。

2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生产厂家有关证明材料为准),对其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1-6%);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价。

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某投标人有效评标折让率(%

3)某投标人价格分 =                                ×50

                           投标人最高有效评标折让率(%

2、技术分………………………………………………………………………32

1)图书供应分(满分8分)

1)投标人在南宁市区或注册地有600(含)—1000平方米的图书经营门市或图书现采场所(以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有效证明或房产租凭等证明复印件为准),得1分,1000平方米以上得2分。

2)投标人能安排提供现采或全国书市现采2人次/年,包括提供采集器及采访数据的导入、导出等现采服务,以服务承诺为准,得满分2分。

3)投标人建有功能较完善、性能稳定的专业化图书电子商务网站(投标时必须提供网址截图),得1分。

4)投标人在南宁市设有办事机构或售后服务代理商(提供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出示相关证明),得1分。

5)投标人提供的样书质量,种类等符合本校图书馆文献建设需求的,得2分(不提供样书不得分)。

2)采访要求分(满分12分)

1)投标文件中承诺每月提供2014年以来出版的与学校专业密切相关的不重复新书目4000条以上,得2分,2000(含)—4000条得1分,1000(含)-2000条以下得0.5分,1000条以下不得分。(满分2分)

2)投标文件中承诺对需方提交的采购书目目录到书满足率超过90%的,得1分,每增加1%,得0.5分,(满分3分)。

3)投标文件中承诺每次从订单发出到图书到馆时间,80%图书的到货周期为45天以内,得2分;80%图书的到货周期60天以内,得1分。(满分2分)

4)投标人承诺根据图书馆提出的要求购买学科建设需要的自办发行的图书,得2分。

5)投标人承诺全品种提供本馆核心出版社学科专业采购数据,得2分。

6)投标人提供准确未到图书清单和说明,得1分。

3)图书加工、质量保证分(满分6分)

1)承诺按用户要求免费提供盖馆藏章、贴条形码、粘贴书标等服务得2分;

2)保证所供无任何盗版或违法违规图书及合法进货来源得2分;(提供与国内重点出版社合作的供货协议作为评分依据)

3)承诺保证完好配送、按招标方规定时间调换污损、图文不清、缺页、倒页、缺附件等质量不合格的图书,得2分。

4)分类与编目要求分(满分6分)

1)投标人有从事图书分类编目专业人员或图书发行员资格证书(提供编目员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每个专业人员得1分,满分4分。

2)投标人承诺随书提供符合图书馆系统或CALIS要求的编目数据,提供的2分,不提供得0分。

3、售后与其他服务分……………………………………………………………………6

1)投标人承诺支持和协助图书馆开展读者服务工作,如读书活动、书展等,每次得2分,满分6分。

4、业绩分……………………………………………………………………………12

1)投标人获得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或SA8000社会责任标准认证(投标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每个得1分,满分2分。

2)投标人自2012年(含)在高等院校同类项目业绩单一馆累计实洋金额达到50万元的得1分,单一馆累计实洋金额达到80万的得2分,满分为10分。不重复计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若合同书、中标通知书没有中标金额的,则以合作图书馆开具的证明并加盖合作馆公章为准,并提供联系电话、联系人)。

(三)总得分 =1 + 2 + 3 + 4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一)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质量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余以此类推。

(二)评标委员会认为,某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其余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人联系人:贺丽金电话:0771-3834397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贾尚鑫   

地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电话: 0771-5316253    传真: 0771-5309311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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