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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头区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教育定点机构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3(项目编号:0835-1501E75N1721)

作者: 发布于:2015-11-02 16: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在湛江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我司网站上发布的坡头区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教育定点机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35-1501E75N1721)竞争性磋商公告,现将磋商文件作如下更正:

    1、磋商文件 第3页“6.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6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更正为:6.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6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 第3页“7.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开始时间:2015年11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更正为:7.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开始时间:2015年11月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磋商文件第7页(三)工种删除“每期同时培训200人以上。”

    4、磋商文件第9页(七)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每个包组¥20,000.00(贰万元人民币)。须保证每个工种培训并取得证书不少于200人,少于200人的,则按每少1人扣减履约保证金100元。”更正为: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每个包组¥15,000.00(壹万伍仟元人民币)。须保证每个工种培训并取得证书不少于150人,少于150人的,则按每少1人扣减履约保证金100元。

    5、磋商文件第23页九、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每个包组¥20,000.00(贰万元人民币)。须保证每个工种培训并取得证书不少于200人,少于200人的,则按每少1人扣减履约保证金100元。”更正为: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每个包组¥15,000.00(壹万伍仟元人民币)。须保证每个工种培训并取得证书不少于150人,少于150人的,则按每少1人扣减履约保证金100元。

 

原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湛江市开发区观海路183号荣基国际广场商务公寓大厦18楼

电话:0759-2836677、2836676   传真:0759-2836662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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