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港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ZZC2015-G253招标文件有关疑问的解答
作者: 发布于:2015-11-02 15: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财政局委托,就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定点保险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已于2015年10月23日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一、根据供应商提出的疑问,与采购人取得联系后,现答复如下:
1、招标文件第3页中,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有效银行本票、银行汇票。
问:因公司财务由江苏省分公司管理,所出具的银行本票或汇票的单位名称如:A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可否?
答:可以,但须注明“A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代为A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公司缴纳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定点保险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6页中13项(投标报价响应表)文中 投标人应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报价响应表。
问:报价响应表是否等同开标一览表,如表格不同请提供规定格式。
答:等同开标一览表。
3、按照保险公司目前的政策及监管要求,一年内的新车和过户车都只能按标准保费的九五折承保,招标文件中关于“一年以内新车保险按现行标准保费的九五折”的表述是否应该改为“一年以内新车及过户车保险按现行标准保费的九五折”为妥?
答:可以改为“一年以内新车及过户车保险按现行标准保费的九五折”
二、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孟晓光 联系电话:0512-58790771
三、其他应说明事项:无
请各单位收到传真后,在本页上签署“收到并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后在2015年11月3日下午17:00时前传真(或直接送达)至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逾期或不回传真,我中心将视为知悉并同意更正内容。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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