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二次公告
项目名称: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ZRZB2015325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传晖
项目联系电话:0411-8377947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0月2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11月0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4508f30ce0150a2ae95325815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自2015年11月2日起至2015年11月6日止,每天9:00—16:00(公休日和午休时间除外),在大连正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售(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99号珠江国际大厦1706室,黄河路与新开路路口)。
二、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3日14时(北京时间)。
四、其它补充事宜:
一、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从事医疗设备经营行业满一年以上;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3、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其经营许可证的编码目录项目包含所售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对应的编码目录;
4、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购买招标文件
1、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外地投标人须提供的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原件(本地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委托协议原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上述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大连正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
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如需邮购,请加付50元特快专递费。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千山路4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赵林 1814115870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大连正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99号珠江国际大厦170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于传晖、谢新彬 0411-83779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