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信息安全服务和安全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1
各投标人:
我中心就2015-10-22发布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信息安全服务和安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PCGD15C194HG194F)的采购文件做作如下澄清、说明和补充规定。
一、更正事项及内容
1、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P1:
原文为:“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0月22日起至2015年10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选择网上报名的参见上款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7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303室
九、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7日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303室”
修改为:“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0月22日起至2015年11月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选择网上报名的参见上款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313室
九、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3日14时30分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313室”
2、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P1,五、投标供应商资格,删除“供应商必须具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备案证书” (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具有广东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予以推荐的“第三方等级测评机构”(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二、更正日期及其他事项
1、更正日期:2015年10月30日
2、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更正公告后,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中心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特此通知。
3、本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三、集中采购机构的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郑小姐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20-6279 1656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20-8317 7411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