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海沧湖南、北涵闸改造项目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接采购人通知,现对2015-HCGK-535-海沧湖南、北涵闸改造项目作出更改,具体更改内容如下:
1、将招标文件第4页,备注,9、产品档次标准:“9.1、启闭机:力安液压、武进液压、洪力液压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其他产品;9.2、闸门:江苏一环、华润环保、欧辰环保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其他产品”更改为“9.1、启闭机:力安液压、武进液压、洪力液压、扬州富达、高邮恒立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其他产品;9.2、闸门:江苏一环、华润环保、欧辰环保、扬州富达、高邮恒立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其他产品。”。
2、招标文件第8页,资格标准及资格证明文件中:①将“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大型平面钢闸门生产许可证及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更改为“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型(或以上)平面钢闸门生产许可证及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删除“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规定。
3、本项目开标时间推迟,具体安排如下: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10月14日]至[2015年11月24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8:30:00-11:30:00]或下午[2:30:00-5:00: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11月25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行政中心副楼3楼(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开标时间、地点: [2015年11月25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行政中心副楼3楼(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
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电话为0592-6581288,传真为0592-6588966,否则视为贵司已收悉。
特此通知!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30日
回 执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司发来的<关于2015-HCGK-535-海沧湖南、北涵闸改造项目的更改通知>我司已收悉,
特此回执!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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