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30 13: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福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一、招标编号:GXTC-1548012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三、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0月23日四、招标人:福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六一南路320号烟山大厦五楼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591-88030318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A座3608室联 系 人:曹小姐电 话:0591-63179728 13960915882 传 真:0591-63179728 五、澄清及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页中“技术部分评分办法”(第12页):原招标文件内容: PT 技术部分评分办法(满分45分)(技术部分最终得分低于技术部分总分50%的投标人,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无效投标。)修改后招标文件文件内容: PT 技术部分评分办法(满分45分)(技术部分最终得分低于技术部分总分50%的投标人,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无效投标。若带“*”号的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有负偏离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达3个及以上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无效投标。若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带“*”或未带“*”号的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有负偏离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达5个及以上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页中“技术部分评分办法”(第13页)“T1投标货物的技术响应情况(满分37分)”:原招标文件内容:……带“*”号的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有任何负偏离或者不满足,每项扣2分;…… 修改后招标文件文件内容:……带“*”号的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有任何负偏离或者不满足,每项扣3分;……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页)24.4条款:原招标文件内容: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额的 10% ;修改后招标文件文件内容:履约担保金额:无。 4、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不变。(即2015年11月20日 9:15时)以上修改及补充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要求。特此通知! 福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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