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民政局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系统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民政局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交采2015ZB072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人:新乡市民政局
五、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六、变更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中商务标部分:
4、业绩(8分)
(1)投标人每提供一份省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开发成功业绩的得2分、每提供一个市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开发成功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4分。
注:以上业绩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开评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合同内容必须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详细的设备清单和联系方式;采购方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必须包含有验收合格的意见表述并加盖采购方公章。)
(2)投标人每提供一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与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对接成功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2分。
注:以上业绩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开评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合同内容必须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详细的设备清单和联系方式;采购方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必须包含有验收合格的意见表述并加盖采购方公章。
(3)投标人提供基于民政部信息核对基础平台开发的某一省部级或地市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系统,与相关部门实现数据自动交换的成功业绩,每对接1个部门,得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注:以上成功业绩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开评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合同内容必须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详细的设备清单和联系方式;采购方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必须包含有验收合格的意见表述并加盖采购方公章。
现变更为:
4、业绩(8分)
1、投标人每提供一份近三年内签订的政府软件开发类项目完整合同案例的得1分,最多得4分。
2、投标人每提供一份近三年承担政府部门间跨部门信息对接、信息交换类项目完整合同案例的得1分,最多得4分。
注:以上完整合同案例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评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二)原招标公告及文件中: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6日8:00至9:00(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大会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5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现变更为: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20日8:00至9:00(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大会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4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七、首次公告时间:2015年9月18日
八、其他说明:原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九、项目联系人:丁建新 电话:0373-3035300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