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劳资纠纷应急指挥(处置)中心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9 09: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我中心于2015年10月28日发布的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劳资纠纷应急指挥(处置)中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及文件(编号:JGY15-GK1096-A)现更正如下:
一、招标公告中:
投标人在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原为: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国或地税);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四)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五)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属委托报名的)。
现修改为: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税务登记证(国或地税);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四)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五)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属委托报名的)。
(七)企业法人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原件)。
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揭阳市公共资交易中心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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