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马限山梅园三舍景区安防系统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2
1.招标项目: 马限山梅园三舍景区安防系统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XFZB-2015-57
3.采购人: 福州马江海战纪念馆
联系人:廖芳 电话:18650720759
4.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联系人:孙秀娟 联系方式:0591-88002309/88002765 传真:0591-88002607
5.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9月30日
6.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P12-13附件A评标标准和方法中商务部分评分条款由原先的修改为: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 | 分值 |
B1 | 体系认证 | 投标人获得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1分,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1分 |
B2 | 资质证书 | 投标人取得由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资质一级资质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1分 |
投标人曾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证书或提供的证书不完整的不得分; | 1分 | ||
B3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根据各投标人企业规模、财务状况、企业经营年限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2分之间进行评分。 | 2分 |
B4 | 项目实施技术能力 | 投标人备针对该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的得3分,中级工程师的得1.5分,初级工程师的得0.5分。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员工,职称证书上的工作单位是投标方同一单位的,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职称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不是投标方同一单位的,须再提供开标日期前三个月经地方税务局加盖业务章和投标单位公章的社会保险申报明细表,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3分 |
B5 | 业绩 | 根据投标人2011年以来独立中标承建完成的同类系统工程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提供单个合同(合同金额≤50万元)的业绩证明材料每个得0.2分,投标人提供单个合同(200≥合同金额>50万元)的业绩证明材料每个得0.5分,投标人提供单个合同(500≥合同金额>200万元)的业绩证明材料每个得1分,投标人提供单个合同(合同金额>500万元)的业绩证明材料每个得1.5分,以上可以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3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业绩项目的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未同时提供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的不得相应业绩分。 | 3分 |
B6 | 主要产品厂商实力 | 为保证设备研发生产的规范性,投标人所选用的摄像机设计与生产具备ISO/TS 16949:200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1分 |
所投主要设备(指摄像机、NVR录像机)厂商具有国家密码管理局出具的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1分 | ||
B7 | 售后服务 | 投标主要产品(指摄像机、NVR录像机)制造商在福建省内设有公司或者分公司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投标时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分 |
B=B1+B2+B3+B4+B5+B6+B7 |
(2)招标文件P20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品目号3 NVR中第10小点要求由原先的修改为:“10、支持对前端IPC远程升级;支持远程对IPC的编码配置修改,可以设置分辨率、码率、抓图设置等(以公安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招标公告发布前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3)招标文件P20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品目号3 NVR中第18小点要求由原先的修改为:“18、支持RAID0、1、5、10(以公安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招标公告发布前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P23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品目号3300万像素红外高清枪型网络摄像机中第2小点要求由原先的修改为:“2、最大图像尺寸≥2048×1536,帧率≥30fps(以公安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招标公告发布前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5)招标文件P24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品目号200万像素红外高清枪型网络摄像机中第5小点要求由原先的修改为:“5、电子快门1/1~1/100000秒可设置(以公安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招标公告发布前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6)招标文件P25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品目号200万像素红外高清枪型网络摄像机中第15小点要求由原先的修改为:“15、支持区域入侵侦测、移动侦测、越界侦测、动态分析等智能报警功能(以公安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招标公告发布前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招标文件P25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品目号200万像素红外高清枪型网络摄像机中第16小点要求由原先的修改为:“16、支持双码流功能、镜像功能、区域遮挡(以公安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招标公告发布前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8)删除招标文件中以下要求:
①删除原招标文件第18页品目号1网络交换机的第17点要求;
②删除原招标文件第19页品目号2网络交换机的第16点要求;
③删除原招标文件第22页品目号11电源防雷器(B级)的第15点和16点要求;
④删除原招标文件第22页品目号12电源防雷器(C级)的第15点和16点要求;
⑤删除原招标文件第21页品目号9不间断电源的第12点和14点要求;
⑥删除原招标文件第26页品目号20信号防雷器的第13点和14点要求;
(9)招标文件第26页品目号17 200万像素红外高清枪型网络摄像机第21点修改为:“须提供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前的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或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数据”;
(10)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由原先修改为: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向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的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并到账。谢绝现金及现金存款等非公对公的方式缴交投标保证金,若开标时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经核实后发现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帐者,视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合同包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4800.00)。
(1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原先修改为: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11月1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12)其他不变。
7.本公告为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及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8日
回 执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 (公司名称),已收到此通知,并知悉通知内容,特此确认。
投标人名称:(盖章):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