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环江县环全选厂等两个废弃场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招标文件更正通知(1)(项目编号:GBZB-HC1509001A)
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环江县
招标文件更正通知(1)
(项目编号:GBZB-HC1509001A)
各投标人:
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于2015年10月1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了环江县环全选厂等两个废弃场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的招标公告,现就该项目做如下更改: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要求诚信卡及相关证明资料诚信库截图,由于本项目非建筑、市政工程,因此取消文件中有关诚信卡及相关证明资料诚信库截图要求。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7.5装订要求中没有具体明确要求。
现更正为: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企业信誉实力部分、投标文件电子版分别密封在五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资格审查部分”或“商务标部分”或“技术标部分”或“企业信誉实力部分” 或“投标文件电子版”。提交投标文件时应为 1 个密封袋。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以示密封。
三、修改评标办法4.4.7
原招标文件为:4.4.7 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初步评审投标人大于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一个最低报价后的所有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做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初步评审投标人小于7家时,所有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做为评标基准价。
现更正为:4.4.7 评标基准价:通过资格审查、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且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大于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一个最低报价后的所有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做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初步评审投标人小于7家时,所有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做为评标基准价。
四、修改评标办法附表(二)商务标评分标准表10.3评标基准价计算:
10.3评标基准价计算:
原招标文件为:1.有效报价范围: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每个综合单价(含暂估价除外)必须小于招标控制价和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且通过资格审查、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且技术标评审合格,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
2. 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7家以上的,将前7名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报价的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的,将全部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现更正为:1.有效报价范围: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每个综合单价(含暂估价除外)必须小于招标控制价和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且通过资格审查、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且技术标评审合格,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
2. 通过资格审查、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且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大于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一个最低报价后的所有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做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初步评审投标人小于7家时,所有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做为评标基准价。
五、原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06日10时30分,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开标时间为:2015年 11月12 日09时30分,地点: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不变,特此通知。
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