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大柳河镇连边渠及周边坑渠污染治理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8 15: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项目名称: 文安县大柳河镇连边渠及周边坑渠污染治理
招标项目标书编号:HBBYLF2015—023
招标人名称:文安县大柳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联系方式:李维宾 13931671979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10室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316-5129272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投标人资格要求
更正内容: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规定,是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合法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的企事业单位,拥有能承担本项目相应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4.本招标发布后的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更正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原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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