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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兴隆县城管局县城公厕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8 11: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兴隆县城管局县城公厕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XLZC[2015]21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明月

项目联系电话:0314-206700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0月0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10月2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兴隆县城管局县城公厕改造工程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更正事项:

    更正事项一:

   原工程量清单已做更改,新的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至工程量清单下载处,以新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更正事项二:

  1.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目录放在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之前,变更为目录放在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之后,且相应序号已做变更,以新的目录为准。
  2. 将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七、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八、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九、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十、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十一、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十二、暂列金额明细表,十三、暂估价表,十四、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十五、企业简历及企业业绩,十六、施工组织设计,十七、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变更为“七、清单,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暂估价表,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八、企业简历及企业业绩,九、施工组织设计,十、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3.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第4条“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  年 月 日前完工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变更为“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            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更正事项三: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由“2015年10月29日15时00分”变更为“2015年11月26日15时00分”。

更正事项四:

原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2015年11月15日前完工。”变更为“30日历日”

更正事项五: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维持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兴隆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兴隆县兴隆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高金辉 1890324886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文化大厦南塔十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明月 0314-206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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