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丰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中介机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三
各供应商:
我中心受新丰县财政局委托,对新丰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中介机构采购项目(XFJY2015—068)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根据采购人申请,现将本项目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原本项目资格条件内容: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不含暂定级资质)(证书颁发日期须在2015年1月1日前)”。
4、“投标人必须已在韶关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备案(放在投标文件内)”。
更正为:
3、韶关地区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韶关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且已在韶关设立固定服务机构;本次招标不接受暂定级资质投标人;投标人证书颁发日期须在2015年1月1日前。
4、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需在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办理备案手续;
二、原招标文件“二、采购项目要求”中(七)项目实施人员要求中的: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具体评审人员人数可根据釆购人的要求和自身情况决定,但拟派的专业技术人员人数须在8人以上,上述拟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包括建筑、市政、装饰、安装、园绿化、公路等专业,其中注册造价师或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3人。
更正为: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具体评审人员人数可根据釆购人的要求和自身情况决定,但拟派的专业技术人员人数须在8人以上,上述拟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建筑、市政、装饰、安装、园绿化、公路等专业,其中注册造价师或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3人。
三、原招标文件“评标具体方案”
人员配置20分 | 依据投标人拟投入评审人员的专业类别、结构的合理性、人员数量进行评审。 1、项目评审人员数量、专业结构、职责分工满足工程需要的情况,酌情得0-2分。 2、拟投入评审人员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人员数量,人数≥3人得 1分,每增加注册造价师一人加0.5分,本项满分3分。 3、拟投入评审人员具有以下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的技术人员,每种专业具有初级职称人员的得0.5分,中级职称人员的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的得1.5分, 本项满分15分。 专业包括:①建筑②安装③装饰④园林绿化⑤市政⑥电力⑦公 路⑧水利。 注:以提供的职称证书为准,每种类型专业技术人员按最高职称计算。 |
更正为:
人员配置20分 | 依据投标人拟投入评审人员的专业类别、结构的合理性、人员数量进行评审。 1、项目评审人员数量、专业结构、职责分工满足工程需要的情况,酌情得0-2分。 2、拟投入评审人员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人员数量,人数≥3人得 2分,每增加注册造价师一人加1分,本项满分6分。 3、拟投入评审人员具有以下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的技术人员,每种专业具有初级职称人员的得0.5分,中级职称人员的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的得1.5分。本项满分12分。(以提供的职称证书为准,8种类型专业技术人员各取一个按最高职称计算) 专业包括:①建筑②安装③装饰④园林绿化⑤市政⑥电力⑦公 路⑧水利。 注:以上证书及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的人员社保证明)需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不得分。 |
四、本项目原开标时间:2015年11月6日15时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15年11月16日15时0分(北京时间)”。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751-2198023 电话:0751-2284776
传真:0751-2198023 传真:0751-2281775
联系地址: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新丰县财政局
邮编:511100 邮编:511100
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