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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实验室设备采购(GXZC2015-G1-0517-GYZB)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7 18: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部门[201508190013201508200024]号计划函要求,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葡萄与葡萄酒研究所的委托,于2015929日就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并于2015108日发布了该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现就本次采购的BEF分标中标结果公告更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室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5-G1-0517-GYZB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B分标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全自动间断化学分析仪

1

E分标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元素分析仪

1

植物根系分析系统

2

F分标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

1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财政网(http://www.gxcz.gov.cn)、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gmgitc.com)公告日期:201596日。

四、中标结果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财政网(http://www.gxcz.gov.cn)、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gmgitc.com)公告日期:2015108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929

评标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路66号外滩新城二区金外滩大厦902

评标委员会成员:陈桂忠(组长)、徐远金、易杰、张玲兰、梁润柏、黄聪

采购人代表:蒙炎成(AG分标)、韩佳宇(H分标)

六、中标结果变更信息:

该项目B分标原中标结果为:

中标人名称:南宁市析煌仪器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广西南宁市相思湖东路

中标金额: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

B分标中标结果更正为:废标。

原因:中标结果发出后,本项目收到对B分标中标结果的相关质疑,根据财库(201269号文规定,原评标委员会协助处理相关质疑,对B分标原评审结果进行重新审查。原评标委员会经审查后一致认定:南宁市析煌仪器有限公司未提供“国家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证书)”,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表三“投标人的资信要求表”中“★2、投标人投标时……如所投货物为进口产品,须提供国家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该质疑事项属实;同时,质疑人提出的关于南宁市析煌仪器有限公司所投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部分技术要求的情况,经核查部分属实。

根据以上核查与评审情况,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第九条(三)及第十条(二)的规定,该项目B分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该项目E分标原中标结果为:

中标人名称:广西互信进出口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

中标金额:壹佰捌拾玖万玖仟元整(¥1,899,000.00

E分标中标结果更正为:废标。

原因:中标结果发出后,本项目收到对B分标中标结果的相关质疑,根据财库(201269号文规定,原评标委员会协助处理相关质疑,对B分标原评审结果进行重新审查。原评标委员会经审查后一致认定:广西互信进出口有限公司所投元素分析仪,生产厂家给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显示国内总代理商为“Siber Hegner China (A Division of Siber Hegner Ltd.)”,但国内总代理出具给投标人的授权函中显示国内总代理商为“大昌华嘉香港有限公司DKSH HONG KONG LIMITED”,授权文件不完整,有效性无从考证。未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表三“投标人的资信要求表”中“★若投标人非生产厂家时,投标时必须提供项号12货物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该质疑属实。

根据以上核查与评审情况,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第九条(三)及第十条(二)的规定,该项目E分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该项目F分标原中标结果为:

中标人名称:北京海光仪器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中标金额:叁拾贰万元整(¥320,000.00

F分标中标结果更正为:废标。

原因:中标结果发出后,本项目收到对B分标中标结果的相关质疑,根据财库(201269号文规定,原评标委员会协助处理相关质疑,对B分标原评审结果进行重新审查。原评标委员会经审查后一致认定:质疑人提出的关于北京海光仪器有限公司所投货物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经核查部分属实。

根据以上核查与评审情况,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第九条(三)及第十条(二)的规定,该项目F分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奕

联系电话:0771-5558556

各有关当事人对BEF分标中标结果变更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BEF分标中标结果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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