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监狱系统财务信息集中监管系统项目修改通知
各有关投标人: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2015年10月26日发布的广东省监狱系统财务信息集中监管系统项目(项目编号: GZQS1501FG08041)招标文件修改如下内容:
一、修改内容:
1. 根据《财政部关于停止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财库〔2011〕85号)删除原《招标文件》P31的内容:
“附表四
自主创新加分标准
1、政策文件依据:《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方法》(财库【2007】30号);《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粤财采购【2009】13号)。
2.对列入《广东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清单》的产品且满足项目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对“技术总分”和“价格总分”分别给予加分。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自主创新产品的,加分幅度均须分别乘以自主创新产品报价占总报价的比重,加分标准如下:
获得的科技/专利奖励 | 加分幅度 | |
1 | 近五年内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 | 8% |
2 | 近五年内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广东省专利金奖或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 7% |
3 | 近五年内获得广东省专利优秀奖或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 6.5% |
4 | 近五年内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的 | 6% |
5 | 拥有中国发明专利,且申请了国外专利 | 5.5% |
6 | 拥有中国发明专利 | 5% |
7 | 其他自主创新产品 | 4% |
说 明 | (1)上述各子项加分不叠加,只接受其中加分幅度最大的一项。 (2)加分审核依据以提供有效认定证书及最新公告(公示)的《广东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清单》为准。 |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区广园中路298号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阮先生
电话:020-83812782 传真:020-83812783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回 执
我方已经收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发布“广东省监狱系统财务信息集中监管系统项目”的修改通知。
经办人: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