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农业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6 16: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原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并具备: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仪器设备生产或销售;
(2)具备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许可证;
(3)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供应商所提供设备如有部分或全部不能生产需提供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书
报名需携带资料(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生产或销售许可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生产厂家授权书(针对经销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9日
更正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并具备: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农业技术推广、仪器设备;
(2)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供应商所提供主要设备需提供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书
报名需携带资料(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生产厂家授权书(针对经销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30日
项目联系人:李建彬
联系方式:0312-201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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