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刘碑寺碑维修保护工程(三次) 投标人资格变更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登封刘碑寺碑维修保护工程(三次)
二、招标编号:登文物招标[2015]01号
三、原投标人资格及报名时携带资料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和合格经营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维修保护及石窟寺和石刻保护)资质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培训结业证书;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有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
3.3外省进豫企业需提交河南省文物行政部门备案手续。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培训结业证及身份证;类似工程合同(2份);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详见附件);外省企业须出具《进豫备案介绍信》。
四、现投标人资格及报名时携带资料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和合格经营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维修保护及石窟寺和石刻保护)资质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培训结业证书;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有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
3.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培训结业证及身份证;类似工程合同(2份);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详见附件)。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地 址:登封市嵩阳景区嵩山地质公园东侧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69580906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
联 系 人:何女士 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2710852 13526713559 13592586456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