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动物卫生监督所耳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CZBZC2015【0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关于楚雄州动物卫生监督所耳标采购申请的批复2015-119号》文件的要求,现对楚雄州动物卫生监督所耳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人为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采购人委托云南大昌招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为便于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楚雄州动物卫生监督所耳标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三、采购预算金额:约26.7万元
三、招标内容和分包情况:本项目分为两个包,投标人可根据自己情况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本项目按包进行投标,按包中标并允许重复中标。
分包情况 | 采购项目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 | 交货地点/备注 |
A包 | 猪耳标(激光二维码) | 具体参数详见附表 | 69.6 | 万套 | 楚雄州各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
耳标专用钳 | 具体参数详见附表 | 70 | 把 | ||
B包 | 牛耳标(激光二维码) | 具体参数详见附表 | 25.7 | 万套 | 楚雄州各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
耳标专用钳 | 具体参数详见附表 | 70 | 把 | ||
羊耳标(激光二维码) | 具体参数详见附表 | 31.6 | 套 | ||
耳标专用钳 | 具体参数详见附表 | 70 | 把 |
四、供货期:以供货合同为准。
五、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农业部《牧畜耳标技术规范》、《牲畜耳标生产系统技术规范》、《牲畜耳标管理规范》、《畜禽标信息息数据库管理规范》的规定。
六、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投标人应在农业部公布的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二维码生产企业名录内,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具备独立完成本次招标文件中所列货物的生产供应能力和承担相应服务的能力;
3、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4、猪、牛、羊二维码耳标供应人必须取得农业部批准生产二维码耳标资格证明,最近一次农业部畜牧兽医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耳标检测合格报告;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5年10月26日至 2015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省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州灵秀路321号)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400元/包,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带以下资料:
①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委托代理人复身份证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⑤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⑥单位介绍信(原件);⑦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认证书(原件);⑧猪、牛、羊二维码耳标供应人必须取得农业部批准生产二维码耳标资格证明,最近一次农业部畜牧兽医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耳标检测合格报告(原件);(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下午14时30分,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878-3016160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大昌招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楚雄市开发区三号桥头拨云中心主楼1102室
联系人:李秋颖 联系电话:0878—3243977、1357845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