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永春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项目编号:XSCGYC2015279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张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67998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0月1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10月23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原公告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一、现对XSCGYC2015279/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P9-58的“(二)商务分---满分20分”评分中“(7)服务保证情况(满分2分):投标供应商在永春县有自行合法工商注册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在永春县有自行合法工商注册设立分支机构的得2分(分支机构的注册时间如晚于上网公示日期在该项不得分)。”更改为“(7)服务保证情况(满分2分):根据投标供应商在本项目设立的服务机构、突发事件处理请求响应时间等情况进行0-2分之间酌情打分(主要依据投标供应商设立的服务机构地址与服务单位地点的行程进行比较)。”。
(二)本项目原定于2015年10月30日下午15:00开始投标,现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15年11月09日下午15:00,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为2015年11月06日下午17:30前。
(三)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
二、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蒋、张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0595-23882759。
特此通知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永春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环城路13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潘先生,联系电话:0595-2388275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蒋、张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