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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2 14: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ZC201502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佳欣

项目联系电话:0951-5677964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0月1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10月2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银川市西夏区

 

三、更正事项、内容:

招标编号:NXZC2015028

采 购 人: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银川市西夏区

联系人:杨主任      电话:1370951366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与宁安街路口东北角中苑大厦2楼

联系人:李佳欣          电话:0951—5677964

首次公告日期: 2015年10月16日

更正事项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评审计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名次,评标指标及单项分值设置如下: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50分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50分。

 

 

 

 

2

 

 

招标文件  响应程度(15分)

 

商务标响应情况

 

 

5分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1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商务条款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减0.5分,减完为止。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

 

 

10分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5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1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0.5分,减完为止。

 

 

 

3

 

 

 

企业实力

 

 

 

3分

  1. 投标单位注册资本金在一亿及以上的得1分;

2.投标单位能提供全国质量和服务诚信优秀企业得1分;

3.投标单位获得中国家具行业政府采购办公家具诚信品牌企业证书的得1分。

(开标现场以原件为准,无原件不得分)

4

检测报告

12分

提供与本次投标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如下:

  1. 提供木家具(文件柜)检验报告的得1分;
  2. 提供沙发检验报告的得1分;
  3. 提供实木家具(台班)检验报告的得1分;
  4. 提供沙发检验报告的得1分;
  5. 提供电子保密柜检验报告的得1分;
  6. 提供餐桌检验报告的得1分;
  7. 提供餐椅检验报告的得1分;
  8. 提供钢制家具(文件柜)检验报告的得2分;
  9. 提供无轨道密集架检验报告的得3分。

(开标现场以原件为准,无原件不得分)

 

5

 

类似业绩

 

2分

近三年(2012年8月-2015年8月)每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得0.5分,得够标准分为止。

(开标现场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无原件不得分)

 

6

 

售后服务

 

5分

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在当地有服务机构并能提供服务认证证书的得5分;售后服务承诺周到,具有服务体系的得3分;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备的得0分。

 

7

 

图品样品

 

13分

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款式、规格、尺寸、参数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得10分,优于其他投标人的得13分;未提供样品、所提供的样品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样品分为0分。

注:(1)所有打分资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

    (2)按本方法评标,得分高者为中标人,若投标人得分出现绝对相等时,按低报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若投标人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招标人可采用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或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投标人优先或其他方法由评标委员会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3)以上资质必须为投标公司自身资质;以上业绩必须为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业绩时间为近三年(2012年8月-2015年8月)。

现在变更为:

    “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评审计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名次,评标指标及单项分值设置如下: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50分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50分。

 

 

 

 

2

 

 

招标文件  响应程度(15分)

 

商务标响应情况

 

 

5分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1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商务条款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减0.5分,减完为止。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

 

 

10分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5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1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0.5分,减完为止。

 

 

 

3

 

 

 

企业实力

 

 

 

5分

1.投标单位注册资本金在一亿及以上的得1分;

2.投标单位能提供全国质量和服务诚信优秀企业得1分;

3.投标单位获得中国家具行业政府采购办公家具诚信品牌企业证书的得1分。

4.近三年内,获得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售后服务先进单位的得2分。

(开标现场以原件为准,无原件不得分)

4

检测报告

12分

提供与本次投标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如下:1.提供木家具(文件柜)检验报告的得1分;

2.提供沙发检验报告的得1分;

3.提供实木家具(台班)检验报告的得1分;

4.提供电子保密柜检验报告的得2分;

5.提供餐桌检验报告的得1分;

6.提供餐椅检验报告的得1分;

7.提供钢制家具(文件柜)检验报告的得2分;

8.提供无轨道密集架检验报告的得3分。

(开标现场以原件为准,无原件不得分)

 

5

 

类似业绩

 

2分

近三年(2012年8月-2015年8月)每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得0.5分,得够标准分为止。

(开标现场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无原件不得分)

 

6

 

售后服务

 

5分

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在当地有服务机构并能提供服务认证证书的得5分;售后服务承诺周到,具有服务体系的得3分;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备的得0分。

 

7

 

图品样品

 

11分

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款式、规格、尺寸、参数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得10分,优于其他投标人的得11分;未提供样品、所提供的样品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样品分为0分。

注:(1)所有打分资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

    (2)按本方法评标,得分高者为中标人,若投标人得分出现绝对相等时,按低报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若投标人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招标人可采用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或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投标人优先或其他方法由评标委员会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3)以上资质必须为投标公司自身资质;以上业绩必须为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业绩时间为近三年(2012年8月-2015年8月)。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

(二)投标人须具备资质:

  1、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GB/T28001-2001职

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颁发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三)投标报名时须提供的资质: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环保部颁发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

现在统一变更为:

   (二)投标人须具备资质:

  1、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颁发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三)投标报名时须提供的资质: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环保部颁发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

3、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第27项文件柜(机要室)样品图片发生变化,变更后图片详情请下载上传的附件查看。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宁夏众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1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银川市西夏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杨主任、1370951366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宁夏众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中苑大厦2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佳欣、0951-5677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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