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山市航空摄影测量及正射影像图制作服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TSZB2015-193)”的补充通知
各供应商: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的要求,现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一、 将原招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的“投标人应当具有测绘甲级资质”均更改为:“投标人应当具有测绘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包含:测绘航空摄影)”;
二、 将原招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的“投标人应当具有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的资格条件要求删除,即取消该项资格条件要求;
三、 将原招标文件“评定原则与评标方法”中的以下内容:
同类项目经营业绩情况 | 2010年至今承担过影像航摄项目(成果符合国家1:2000或更大比例尺的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图技术)情况: 单个合同航摄面积≥2000平方千米的,每项得5分; 1000平方千米≤单个合同航摄面积<2000平方千米的,每项得2分; 500平方千米≤单个合同航摄面积<1000平方千米的,每项得0.5分; 没有得0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28分。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
更改为:
同类项目经营业绩情况 | 2010年至今承担过点云数据及影像航摄项目(成果符合国家1:2000或更大比例尺的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图技术)情况: 单个合同航摄面积≥2000平方千米的,每项得5分; 1000平方千米≤单个合同航摄面积<2000平方千米的,每项得2分; 500平方千米≤单个合同航摄面积<1000平方千米的,每项得0.5分; 没有得0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28分。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
四、 将招标文件公示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作如下更改:
1、将招标文件公示期从2015年10月23日起延迟至2015年10月29日。
2、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从2015年10月23日起延迟至2015年10月30日17:30时。
3、将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4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更改为“2015年11月6日14:3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
4、将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1月4日10:00时(北京时间)”更改为“2015年11月6日15:00时(北京时间)”。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