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华新区城中村地下管线普查及隐患排查民治办事处试点项目(监理标)澄清通知以及延期通知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关于龙华新区城中村地下管线普查及隐患排查民治办事处试点项目(监理标)(招标编号:0868-1547ZD301F-2),现对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
(一) 原招标文件开标地点:
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龙华新区公安分局办公楼旁)国鸿大厦行政服务大厅4楼409室
现更改为:
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二)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修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定于“2015年10月22日10:00(北京时间)开标”,现该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15年10月28日10:00(北京时间)开标”。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于2015年10月22日09 :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现该项目开标时间延期,具体投递时间延期为“2015年10月28日0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
三、原招标文件“2015年 10 月 12 日至2015年 10 月 20 日(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AM9:30时至11:30时,PM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洽购”,现该项目开标时间延期,具体洽购时间为“2015年 10 月 12 日至2015年 10 月 26 日(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AM9:30时至11:30时,PM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洽购”。
四、原招标文件“投标人洽购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0月21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现该项目开标时间延期,具体弃标截止日期为“投标人洽购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0月27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五、原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2015年10月21日18:00前将一金额:¥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现该项目开标时间延期,具体保证金截止日期为“投标人应在2015年10月26日18:00前将一金额:¥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其余条款不变。
特此通知。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