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乡防洪设施管理和技术审查中心2015年防汛物资采购更正公告(二)
珠海市城乡防洪设施管理和技术审查中心2015年防汛物资采购
更正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珠海市城乡防洪设施管理和技术审查中心2015年防汛物资采购”(项目编号:GXZH2015HW150;采购申请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50812]-3759号)A包组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1、招标文件第4页A包组交货期由原来“签订合同后两周内完成交货”变更为“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交货”;付款方法及条件中的“两周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后”相应调整为“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后”。
2、删除招标文件第14页“相关业绩”评分项,其评分分值加至“货物质量及技术性能”的“其他技术参数”,“其他技术参数”评分项分值由原来10分调至16分,各档次分值分别为:优得(10-16)分,中得(5-10)分,差得(0-5)分。
招标文件与上述更正有矛盾的,以上述更正为准;本公告未作变更的,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请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换领招标文件,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城乡防洪设施管理和技术审查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6-892712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05 邮编:519000
联系人:刘先生、蓝先生、2625399(项目咨询)
陈小姐(标书售卖)2625188、代小姐(保证金事项)2625188
传 真:0756-2625833
3、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余小姐、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6-2602073、0756-2653852
珠海市城乡防洪设施管理和技术审查中心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